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栾川县2024年度第二十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栾川县2024年度第二十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洛政土〔2025〕8号栾川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栾川县2024年度第二十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栾政土〔2024〕14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县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赤土店镇清和堂村1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6677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0.6866公顷、种植园用地0.970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106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赤土店镇清和堂村集体建设用地0.8539公顷。以上共计2.5216公顷,作为栾川县2024年度第二十批乡镇建设用地。二、你县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已补充的0.6866公顷耕地质量。同时,严格落实批后用地程序,确保各类用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符合规划用途。附件:栾川县2024年度第二十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明细表2025年1月5日附 件栾川县2024年度第二十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明细表单位:公顷权属单位土地总面积农用地建设用地合计耕 地种植园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合计住宅用地工矿用地小计旱地小计其他园地小计农村道路小计农村宅基地小计采矿用地栾川县共计2.52161.66770.68660.68660.97050.97050.01060.01060.85390.80930.80930.04460.0446集 体 土 地赤土店镇小计2.52161.66770.68660.68660.97050.97050.01060.01060.85390.80930.80930.04460.0446清和堂村2.52161.66770.68660.68660.97050.97050.01060.01060.85390.80930.80930.04460.0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