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伊川县2024年度第十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伊川县2024年度第十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洛政土〔2024〕436号伊川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伊川县2024年度第十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伊政土〔2024〕6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拟定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方案,将白元镇白元村等5个镇8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1142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0.7506公顷、园地0.1280公顷、其他农用地0.2356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半坡镇大郭沟村集体建设用地0.0424公顷,共计1.1566公顷,作为伊川县2024年度第十批乡镇建设用地。二、你县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落实占补平衡,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已补充0.7506公顷耕地的质量。同时,严格落实批后用地程序,确保各类用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符合规划用途。附件:伊川县2024年度第十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明细表2024年12月25日 附 件伊川县2024年度第十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明细表单位:公顷 权属单位土地总面积农用地建设用地合计耕地其中园地其他农用地水田水浇地旱地伊川县总计1.15661.11420.75060.08250.04340.62470.12800.23560.0424集体土地白元镇小计0.07460.07460.07460.0746白元村0.07460.07460.07460.0746半坡镇小计0.28980.24740.24740.24740.0424大郭沟村0.20620.16380.16380.16380.0424老君堂村0.08360.08360.08360.0836平等乡小计0.48950.48950.12590.08250.04340.12800.2356平等村0.27510.27510.04340.04340.2317马回营村0.13190.13190.12800.0039古城村0.08250.08250.08250.0825吕店镇小计0.18620.18620.18620.1862北村0.18620.18620.18620.1862城关街道小计0.11650.11650.11650.1165石瑶社区0.11650.11650.11650.1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