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南南阳淅川上集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南南阳淅川上集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淅川县人民政府:省政府豫政土〔2024〕1075号文件批复,同意你县转用并征收集体农用地0.5981公顷(其中:耕地0.5227公顷),作为河南南阳淅川上集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现将批复转发给你们。你县要严格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0.5227公顷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切实做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工作;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在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你县要依据批复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及节约集约用地的标准实施供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做好指导、监督工作。南阳市人民政府2025年1月16日